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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必须享有符合最新《劳动法》规定的所有待遇:包括合法劳动合同、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员工缴纳社保,否则会受到劳动行政部门处罚!但是有些企业在用人之前会跟新人谈到,公司员工社保需要正式员工才可以缴纳,试用人员在转正后再帮补缴社保。
转正后补缴社保,这种合理吗?会不会影响后续社保相关业务使用?
《劳动法》及《社保法》明确规定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应该签订合法劳动合同,且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保福利!
很多企业之所以选择在试用期后给员工补缴社保的主要原因是对试用期员工的长期留用能力产生怀疑,如果是个人能力差的试用人员,社保办理还没下来就离职了,会给企业带来很多的成本开销!这也算是为了避免人力成本消耗的一种节约成本的考虑!
但是从员工角度来讲,这种做法太被动,一不小心就会断缴社保费用。职场新人朋友一定要掌握社保补缴常识,及时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个人补缴社保进度,维护自己合法劳动权益!
特别提醒大家:社保补缴一般都是一个月一个月累计计算的,只要您入职前社保未中断,入职后单位在30日内为您继续缴纳社保,您的社保账户就处于一直连续有效状态!就不会影响社保相关业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