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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厦门交警获悉,今年5月份被交警扣留的车辆,当事人要在3个月内接受处理,否则车辆将被依法销毁。
厦门5月被扣车辆不处理将销毁 当事人需3个月内处理
据悉,因当事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等原因,厦门交警拟依法处理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于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扣留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于昨起3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和车辆合法证明到执法单位接受处理,逾期将作销毁处理。(记者陈小斌实习生胡剑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