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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下午4时20分,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告,2月7日零时起,继续对渭南市城区行驶的机动车实施机动车尾号禁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尾号为2和7。
渭南限行最新消息
通告显示,渭南市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III级,为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公众健康,根据《关于渭南城区空气升重污染期间实施机动车禁限行交通管理的通告》有关规定,明天(2月7日)零时起,继续对渭南市城区行驶的机动车实施机动车尾号禁限行交通管理措施,2月7日限行尾号为2和7。
禁限行区域为临渭区为滨河大道以西,站北路以北,渭清路以东,渭河大街以南;高新区为石泉路以东,华山大街以北,渭清路以西,新310国道以南所有路段。
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在禁限行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对于违反规定的,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电子警察抓拍、交通民警巡逻管控等方法予以纠正和查处。